Saturday, May 22, 2010

Pac Man, 生日快乐!


阴沉沉的星期六,还真的让人慵懒不已哪!

早上进入谷哥搜寻器,就看到古灵精怪的Pac Man 游戏,变身成了Google 的Logo,真的好有创意!令人想不到的是,只要按一按平时为I am feeling lucky 的键,(现在变为Insert A Coin),就真的可以过一过玩Pac Man 的瘾。页面開始響起熟悉的小精靈背景音樂,然後你可以透過鍵盤的上下左右來控制移動。

时光好像又倒流了二十年,那种心情,仍然历历在脑海里。玩了玩,虽然我的功力不太高,但我还是直呼过瘾!

去网上搜寻了一下,原来今天是Pac Man 诞生30周年的纪念日, 难怪。。。。這次的Doodle將會持續擺放兩天,因為Google說這實在太酷了,只擺一天太可惜了!

更多资讯,摘自Wikipedia:-

游戏的目的就是控制游戏的主角小精靈吃掉藏在迷宫内所有的豆子,并且不能被幽靈抓到。迷宮的四個角落有大的閃爍點稱為大力丸,提供小精靈一小段時間,可以反過來吃掉幽靈。幽靈在這段時間內會變成深藍色,會往反方向逃逸,而且通常移動時比較慢。有趣的是,當幽靈被吃掉時,它的眼睛還在,會飛回鬼屋,並再生而回復正常的顏色。當深藍色的幽靈反白閃動時,表示大力丸的效力即將消失,而隨著遊戲的進展,大力丸的有效時間會越來越短。在遊戲的後段,大力丸被吃掉時,幽靈不會改變顏色,但仍會往相反方向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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